想看大S跟具俊瞱怎麼辦結婚登記,請往這邊走
 

    總之在韓國的登記部份到這邊先告一個段落了~
    雖然覺得不會有問題, 但聽她這樣講還是覺得很可怕~還要等一星期!
    登記成功與否要一星期後再到區廳去申請(網路不可)婚姻關係證明書(혼인관계증면서)才能確定...
    還說現在只是收件, 不代表我們登記成功~
    女職員就跟我說, 這是特別通融, 本來應該要寫單身宣誓書但是妳只寫了宣誓書所以應該是不可以的(屁!!)
    職員就打去問啦~結果當然就是說可以, 沒問題~
    打完電話以後那個長官回到櫃台跟原本受理的女職員很小聲很小聲的說~好像可以耶!妳打這電話去聽他說

    但她就說反正是不行, 只是幫我們再確認一下~真的火上很高!直接還我們不行嗎!!!!!
    也不是很想把文件還給我們的樣子, 後來那位長官就說不然她再打去別的地方問問(可能是打去鐘路區廳?)
    還一直說台北代表部又不是辦結婚的地方, 怎麼可能比區廳更了解...總之胡說八道一堆
    那小姐又一直說怎麼可能~就說那就是規定, 去哪個區廳都一樣~說我們是不是被騙了
    後來老公也跟她講完後, 就跟區廳的小姐說不然我們去鐘路那邊辦, 請她把資料還給我們

    並且也叫我把電話轉給老公, 她會跟他說明一下狀況讓他也了解(怕我講的不清楚吧)
    就說請我去鐘路辦~如果再不行再打電話給她們, 她們會幫我跟鐘路區廳說
    那一本書如我所說就是範本而已, 並不是一定要照著那個寫才可以通過
    我這一區可能結婚的外國人比較少所以小姐不是很清楚~(但其實我看, 在恩平區的臺灣新娘很多呀!)
    她就說不然請我到鐘路區廳去辦, 因為那邊就她所知有許多外國人都去那邊辦理 應該比較不會有問題
    打過去的時候跟小姐用中文說明了一下狀況
    後來我就想到應該打電話到駐韓台北代表部!!!

    有人說要打去大法院, 有人要打去別的地方問~
    結果後來又有別的主管過來詢問怎麼樣之類的~
    當時我們真的氣翻啦~他就在區廳大喊我不結婚了 什麼爛東西 反正故意在那丟臉的大吼大叫
    小姐就一直堅持說, 沒辦法喔~就是沒辦法, 所以請我回臺灣去重新申請再過來!
    回臺灣是去大田那麼近嗎???機票誰要付????
    就問說, 那妳當初不說清楚~現在是誰要負責任?
    如果真的有那麼多限制當初是不是應該跟我們說一聲??
    我老公當然很氣憤, 因為當初來問的時候她沒說有格式, 也沒說什麼特別的東西
 
    她竟然一臉"搞不好妳看錯呀"的那種臉~真的快氣炸!!
    我回她說別人都把資料放在網路上, 而我也看到了, 怎麼會有錯
    我說我有很多認識的人都是這樣辦的, 她還說我應該是搞錯了~
    我就叫老公跟他說, 那個應該只是範例而已 但那位主管一直說不是這樣~
    她說如果沒有這個格式的話就不會嚴格要求, 但是因為有格式就一定要照著做~不然出那本幹嘛
    主管一直拿出那本"範本"出來說要照著那個"格式"做..
    後來好像都打不通吧, 她就跟主管求助

    就坐在旁邊一直要她打電話去問~
    但是公務機關有時就是有點死板板~我們想說如果我們一走 最後換來的一定就是辦不成 所以死不走
    就說不然我們把文件留下, 她會幫我們詢問~如果可以辦就是可以辦 不能辦就得請我們回臺灣申請
    但一直說沒有人接, 忙線中 
    食不下嚥的亂吞了些東西後又回到區廳, 小姐也打電話去大法院

    但我們怎麼可能吃的下飯??煩都煩死了..而且老公還得去排練...
    叫我們先去吃飯~等一點以後再回來!
    但她又說快中午了, 大法院的人應該已經去吃飯了
    後來她說不然幫我們問大法院, 因為區廳其實也只是收件的機關而已, 並不能核准結婚!
    還說這是有規定範本的, 就把一本厚厚的書拿出來給我們看說是有格式
    也跟那小姐說有許多人都這樣使用, 一張兩張也沒有差別~但小姐就是很強硬的說不行
    在網路上搜尋後我找到別人的宣誓書範本, 自然就照著使用了 
    因為之前來詢問時她說要準備的文件是"婚姻要件具備證明書", 就是證明單身的文件
    其次她說我的文件寫的是"宣誓書", 這個文件名稱是不被允許的
    首先她說我的文件中韓文打在一張是不行的
    我跟老公是在十一點多的時候去辦理, 小姐一看到我的文件就說不能使用
    原本應該是很簡單的事, 我在那邊卻遇到很多問題
    這份單身證明是有期限的唷, 申請完3個月內要在韓國登記完畢~

在韓國登記時臺灣人要攜帶印章、護照正本及驗證的文件
    韓國人則是帶自己的身份證件就可以了
1.

到這裡為止單身證明算是完成了~接下來就是到韓國做登記了


 
, 我星期五辦星期一就可以拿了~120元    這裡驗證跟我收了
(地址:台北市基隆路一段333號1506室)取好經過外交部認證的戶籍謄本+單身證明後
    帶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到韓國駐台辦事處做驗證
4.
 
    在這個地方會取走一份驗證好的戶籍謄本+單身證明留底
, 我星期一辦, 星期三就可以取件了驗證一份是400元   




 
    先到左側領號碼牌之後, 再填寫黃色的單子, 輪到號碼時跟櫃台說要辦文件證明就行了
    到那棟大樓裡坐手扶梯上3樓以後往右後方走, 29跟30號櫃台是專門作文件證明的
(地址:台北市濟南路一段2-2號3樓)驗證過後的單身證明一拿到後我就直接步行到外交部領務局做文件驗證3.

    這個是當場就可以拿到的東西~會把一份戶籍謄本+一份單身證明釘在一起, 不要把他拆開喔~
    雖然我搞不清楚韓文版到底需不需要驗證, 不過想說韓國人反正看不懂那麼難的東西就不管了
    最後是照樣在一張上驗證, 然後下面補蓋一個"僅認證中文內容"的章
    然後也跟我說韓文是不能驗證的, 但我當初打電話時是跟我說韓文可以驗證, 所以我才過去的
    我在這個地方就有遇到問題, 因為我把中韓文打在一張, 對方說應該是要各一張~(所以上面才叫大家韓中各一份)
 

 
    本來他是會拿一份當備份, 因為我說我沒有多的, 所以事務所是自己copy一份做備份~
~可以幫忙做到5份戶籍謄本都驗證 一套是現金750元   
    我去的是陳仁國事務所(地址: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41號5樓之一/天成飯店旁)
    有的要犯罪證明有的也不用, 有的接受英文版單身證明有的只接受韓文版...etc
    而且建議先到要去做結婚登記的韓國當地區廳問清楚需要的文件, 每個區廳都有一點不同
    把那份韓文範本打好, 另外也翻成一份中文, 各印三份帶去民間公證人事務所
    可以先請韓國的另一半到區廳去要"單身宣誓書"的韓文範本
記載我們是單身的戶籍謄本與中韓文的單身宣誓書帶到民間公證人事務所驗證2. 將這份上面

, 到現場簽名在窗口領件就好, 不用排隊帶身份證    去拿的時候需要
    英文版當場拿不到, 會說需要幾天的時間, 不過我隔天就收到簡訊通知說可以去拿了
英文戶籍謄本第一份100元, 第二份開始每份15元   
    我是申請5份但最後沒用到那麼多, 外交部收一份, 韓國駐台辦事處收一份, 韓國登記收一份~~~~
*3份(個人的就好, 不需要全戶)帶印章及身份證到戶政事務所申請英文戶籍謄本1.
要帶去韓國登記時最重要的文件叫作單身證明, 主要就是要證明我們在臺灣是單身的身份
 
如果要用第二種方式的話, 我所說的方法就不適用, 要另外打聽唷
我想還是由我來辦比較適合!
我選擇的是前一種方法..因為要辦單身證明這個文件手續繁雜
要結婚可以選擇先在韓國登記後再回臺灣補登記, 或是先在臺灣登記之後再到韓國補登記

希望能對一些因為這些東西搞的頭昏腦脹的台韓情侶們有幫助! 
不過最後我還是因為愛很努力的辦完了, 因此想要把我的經驗寫給大家參考~
甚至我還懷疑過是不是老天要我不要嫁給這個人!
加上我不知道是運氣不好還是我太笨, 很多手續都遇到小問題..
需要辦的文件、要繳的錢、要去的地方...多到不勝枚舉
從來沒想過嫁給外國人會有這麼麻煩, 麻煩到我一直跟朋友說要嫁給外國人的話千萬要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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