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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韓國有一部電影叫做《希望:為愛重生》,網路上也有人翻譯成《素媛》。

素媛是電影中小女孩的名字,韓文是소원,同時也是希望的意思

 

這部電影不曉得大家有沒有看過?這是一部非常、非常、非常悲傷的電影...

我看的時候根本就是一直一直一直哭ㅠㅠ

 

素媛是一個八歲的小女孩,她在一個人去上學的途中,遇到一個喝酒的大叔,結果她被大叔帶到倉庫強暴...

故事主要在呈現這一家人的心情轉換,以及從傷痛中站起來的過程。

 

但這部電影其實是改編於真實事件的,名為『趙斗淳事件』

這件事發生在2008年12月,喝得爛醉的趙斗淳(57歲)在安山的某教會廁所中,強暴並傷害了這個八歲的小女孩(假名被取為娜英)

一開始這個事件並沒有很多人知道~~

是將近一年後,KBS電視台報導了有關性犯罪與電子腳鐐的專題,這個事件才又被大家關注。

一開始這個案件被取名為『娜英事件』,那時也引起民眾的不滿

因為等於把焦點放在被害人身上,雖然用的是假名...但焦點不應該聚集在被害人身上

所以後來才改叫『趙斗淳事件』

 

當時他跟被害小女孩說她應該要上教會,接著把她拖到教會內的廁所~

一開始先是逼小女孩幫他口交,但小女孩不願意,因此他開始用拳頭毆打她

小女孩一開始哭他就說她吵,接著開始咬她、勒她脖子,最後小女孩失去意識暈了過去

接著趙斗淳就強暴了她...

小女孩因此重傷,大小腸整個流出身體以外,而因為受傷太嚴重,她接受了長達八小時的手術

而且她再也無法以正常女性的身份活下去,她從大腸到肛門都已被切掉了...

 

趙斗淳一開始被檢方求處無期徒刑,因為檢方考慮到他的罪刑重大,加上被害人的年齡

但最後法院判決是12年有期徒刑(酒醉後的偶發事件)

後來他覺得刑期太長,還上訴了,不過最後被駁回~因此現在在服刑中

 

去年的這個時候也曾經看到趙斗淳的新聞,當時是說他還有四年就出獄~

到今年此時此刻,前些時候又再次出現了新聞了

說他再三年就出獄了...2020年12月,他將走出牢房~回到社會

 

民眾們反對讓他出獄,還到青瓦台網站請願~

去請願的人超過30萬人,但是一罪不能二審,因此當然是不能重審的。

而且他如果出來後,法律也沒有任何保障可以保護娜英

 

但他在1996年起就有殺人、暴力等各種犯罪前科(共18次),法院仍是以他犯案當時是酒精中毒+無法控制自己的狀態來判了12年徒刑

當娜英20歲變成成人之時,趙斗淳就會出獄了

讓國民們都非常憤怒~

 

而出獄後,因為法律中並沒有明確限制居住地點,所以他仍有可能接近娜英~

看新聞說,美國那邊是有限制的,但是韓國並沒有 

因此他如果說他出獄後要再住到娜英家附近,也沒有任何法律可以保護她

法務部那邊是說,等他出獄後會建議他住到別的區域,但如果他仍要回到這一區的話,我們也沒任何方法阻止他

 

而娜英爸爸也說,自己非常害怕趙斗淳來找他們報復~

因此有議員也說,應該要在趙出獄前先備好適合的法案,最好是能1:1有個保護觀察官可以盯著他

才能保障被害人的安全

 

這個新聞很大,看了也讓人很沉重

距離他出獄日子越近應該也會越常出現這個新聞

就想說寫來給大家了解看看吧~~~

雖然娜英已無法過正常人的生活,但還是希望她能夠遠離這個人,至少接下來的人生能夠過她自己想要的生活啊><

 

2019.4.17更新

現在已立法通過了《趙斗淳法》

針對特定犯罪者進行保護觀察

根據這個新法,對於有可能再犯法的高危險性侵犯,會配有一名保護觀察官,24小時緊跟

會一直追蹤出獄後的行動路徑,也會觀察他們的行動,確認是否密集接觸兒童~等等

 

目前有電子腳鐐的人有3065名,目前會先針對5名有再犯罪可能的人,討論是否要為他們指定保護觀察官~

如果指定了之後,至少會進行6個月一對一的保護觀察

之後會再由審議委員會來討論是否要解除觀察

希望可以透過這樣的法案,來減少再犯的可能性

 

不過其實網友們仍然是反應兩極

很多人說,這樣保護觀察官不會陷入危險嗎?

或是說,不如就判他們死刑啊,或是不要放出來~幹嘛浪費資源 等等

 

還有一些更激進的網友說,不如找人去暗殺趙斗淳

這樣大家都安心~~

 

明年他就要出獄了,希望他已改過向善,不要再犯錯

更希望被他性侵的小女孩能夠繼續好好生活

雖然過去的傷痛是無法消除的,但還是希望她可以勇敢往前,家人與她也不要再擔心受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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