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在牙山的一個兒童保護區域(學校前的區域)
發生了一個九歲兒童的死亡車禍,他的名字叫金民植(音譯)
目睹這場意外的民植媽媽表示,事故地點在兒童保護區內
司機並沒有遵守時速30km的規定
而且司機撞到孩子也沒有煞車,行駛3公尺之後才煞車
民植的父母上節目、請願,做了很多事希望能修法
意外發生之後,非常多藝人跟公眾人物都在SNS發起聲援活動
表示希望這個法案快點通過
在2019.12.10,國會就通過了有關兒童交通安全的《民植法》
在2020.3.25快速開始實施了
法案中要求在兒童保護區域(어린이보호구역)中都要有紅綠燈與測速相機
若是因不注意造成兒童受傷或死亡,加害者都要被加重處罰
若導致12歲以下的兒童死亡,將判3年以上,最高無期徒刑
若造成兒童受傷,則是要處1年以上,15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處500萬韓幣以上、3000萬韓幣以下的罰金。
不過後來很多人感覺,其實民植的父母親一直在帶風向
把過錯都推到司機身上
據其他車的行車紀錄器顯示
那個司機當時的時速只有23.6km,但該區域限速是30km (沒超過的意思)
而且民植在過馬路的時候,完全沒有看左右來車,而是直接跑過馬路
當他從對向車子後面跑出來的時候,這一頭的司機根本來不及煞車
很多人表示,司機並沒有超速,所以民植父母親主張的『要不是司機超速,他們的孩子就不會死了』完全不合理
父母並沒有盡好教育孩子過馬路要注意的事情,不應該把過錯都推給司機
民植法通過的一陣子以後,有人在網路上問網友說
他當天白天要出去面試,結果突然有個五年級的小孩跑出來撞到他的後車門
後來媽媽就跑出來跟他要合解金300萬韓幣跟醫藥費
帶去看醫生以後照了MRI等等
他說當時是綠燈而且速度也沒超過30
是否真的得要賠合解金?
他有叫了警察跟保險公司,保險公司叫他合解
他跟警察說請認真調查,如果真的他的錯他會受罰
如果那個媽媽是故意指使小孩衝出來的話他不會放過她
如果出來後他要挨罰他也會把整個事件都攤出來請願...
現在其實很多人在請願了,希望可以修這個法規
雖然說法規規定,如果司機完全0%過失的話,不適用這個法規
但是2018年保險開發院調查顯示,只有百分之0.5的駕駛在車禍後被判20%以下的過失
不管怎樣都會被判到有一點問題
這樣子的話誰敢在學校前面開車?
而且現在規定的罰則跟酒駕造成死亡的罰則竟然一樣
酒駕這種重大的故意行為怎麼會跟意外車禍的罰則一樣?
這是很不合理的
因為這個法案,已經有一些導航APP多了『避開兒童保護區域』的功能
讓大家可以避免開到兒童保護區域前面
法案後,在各學校前面已陸續設置了紅綠燈與攝影機
我想這些一定會有效減少學校前的傷亡人數
但也希望不要真的有人拿這個法來濫用啊